报废新规,你的老车!不再“论斤贱卖”!
时间:2020-09-08 访问量:364 来源:二手车小胖
好消息!
不少车主的车
“身价”要涨了!
只因...
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以往的回收“论斤卖”相比,细则明确允许将具有循环利用价值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再制造后予以再利用。
该细则的实施,将有效减少“僵尸车”数量,促进我市汽车拆解回收企业高质量发展。
现状:报废小车只卖几百元
长期以来,“报废车卖不上价”已成为不少车主的固有印象,这也是车主报废机动车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吃不饱”“收车难”现象较为普遍。
全市目前唯一具有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资质的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已近20年。
该公司总经理梁干告诉记者,在《细则》出台前,由于报废车辆回收价格低,导致一些车主直接将报废车辆丢弃不管,成为“僵尸车”。
有些则找没有资质的企业“非法拆解”,“不少报废车都按照废钢烂铁进行回收,‘论斤卖’,一辆报废小型汽车的回收价格往往只有几百元。”
据梁干估算,按照珠海现有汽车保有量,每年需要报废的车辆应在2万辆左右,但实际每年通过他们公司正规渠道回收的车辆仅两三千辆。
新规:允许“五大总成”再出售
《细则》明确,允许将具有循环利用价值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再制造后予以再利用。
该规定将对机动车报废回收工作产生积极影响,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细则》规定,回收拆解企业应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
如实记录“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
《细则》同时还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领域,取消了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限制。
随着新规落地实施,报废回收企业和网点将会根据市场需求及汽车保有量逐步增多,以往报废车辆难的问题,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报废车变“废”为“宝”了~
这样一来,
换新车也将更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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