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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二手调表车,虽未欺诈,商家仍需赔偿!


时间:2022-03-23   访问量:396    来源:网络大智慧潘潘


浙江嘉兴,一男子花49万元买了一辆奔驰二手车,到4S店保养时,发现车辆被调表,于是一纸诉状,将二手车行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判退一赔三,二手车行不服,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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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岁的男子凌某,因工作需要想买辆高档汽车,但去4S店看了一圈,发现新车价格很贵,复又去看二手车,随后他在某二手车行看到了一辆奔驰轿车,行驶里程4万公里,砍了很久的价,老板终于答应以49万的价格卖给他。

该车是凌某通过信用卡分期支付的,分期金额29万,金融服务费36975元,交强险1500元,保险费11996.29元,合计498003元。

3月14日,凌某核对了车辆的公里数、4S店维修记录、车辆外观等基本情况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价款,二手车行交付汽车。


同年12月4日,凌某到4S店去保养的时候,维修师傅发现凌某奔驰车的仪表盘后加装了黄线,并告诉凌某,该车有可能被篡改了行驶里程。

后经检查发现,该车里程表被调低了8万公里。也就是说,凌某买的车不是4万公里,而是12万公里。

事发后,凌某找二手车行索赔,未果后,一直诉状,将二手车行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二手车行存在欺诈,判二手车行退还凌某购车款498003元,赔偿凌某三倍购车款1494009元,赔偿凌某保险费、金融服务费合计50471元。

二手车行收到一审判决后,表示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庭上,双方就二手车行对奔驰车调表是否知情一事,展开争论。

二手车行先出招,二手车行表示自己不知情,二手车行表示,该车辆的4S店维修记录完整、全面、准确,他们向法庭提供了4S店的维修保养记录。

经查明,该车卖给凌某的一个月前曾到4S店做过保养,保养记录显示,当时的行驶里程数为38351公里。凌某与二手车行的聊天记录显示,二手车行告诉凌某,该车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左右。

凌某对此不认可,凌某提出了理由主要有2点。

第一,
被告是从事二手车经营的商家,知道二手车市场有篡改里程数的行业“潜规则”,二手车行在收车的时候,会仔细检查。

该车仪表盘加装了黄线,不需通过仪器,仅需打开仪表盘即能发现,二手车行却辩解说,
收车的时候没看到,可能吗?

第二,涉事车辆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18日,两个月时间里程数增加了12000公里,但从2017年6月18日至2019年1月25日,将近2年时间,里程数仅增加了5000公里,显然不符合常理。

凌某表示,
这些细节消费者不懂,不清楚,二手车行作为商家,长期从事二手车交易,以社会公众的一般认识来讲,二车车行肯定是知情的,所以二车车行是故意欺诈消费者,应该退一赔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二手车收车的时候审查的行驶里程,与其出卖车辆时的宣传的行驶里程大体一致,可以认为二手车行对车辆被篡改行驶里程的事宜并不知情,而且也没有证据显示,二手车行取得案涉车辆后对里程表进行过篡改。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
二手车行出售篡改过的奔驰车不构成欺诈,但是,二手车行作为商家,应该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61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支付标的物。

二审法院认为,因二手车行交付给凌某的奔驰车,存在质量问题,
遂判二手车行返还凌某购车款40万元

除此之外,
法院考虑到二手车行通过改车赚取约3万元差价、并未谋取极大利益,酌定二手车行赔偿凌某25万元

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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