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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协会召开济南市二手车限迁专题研讨会


时间:2020-08-03   访问量:447    来源:本站


  8月28日,济南市人大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下称《条例》)意见的公告,对外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9月4日,省协会积极组织济南市重点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商户以及济南区域电商企业三十余人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就济南市人大发布的《条例》,结合当前济南市限迁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讨论研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文件精神,就济南市人大发布的《条例》,省二手车协会与会员单位一起整理汇编形成正式文件《关于修改<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第十二条的建议》向相关部门提报。


  2019年5月2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济南市实施轻型汽车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要求:2020年6月30日前,外埠转入机动车应达到国五排放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外埠转入轻型汽车应达到国六排放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业务。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强调要全面开放二手车市场,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希望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认真贯彻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认真落实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商办建函[2017]11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符合国家和省级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尽快取消济南市二手车限迁政策,早日激活二手车市场,为我省汽车产业减压赋能,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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