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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二手车流通行业诚信经营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20   访问量:743    来源:本站


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二手车流通行业

诚信经营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了推动我省二手车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树立山东省二手车行业诚信典型,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省协会计划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二手车流通行业的诚信经营试点活动,让更多的市场及车商参与进来,以促进我省二手车流通行业的诚信经营和二手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申报流程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省内二手车经营主体: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

二、申报主体及检查重点

  根据《山东省二手车流通行业诚信经营试点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的要求,检查重点如下:

1、参与诚信经营试点活动的经营主体为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申报的各经营主体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合法经营的企业,并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参与诚信经营试点活动的经营主体必须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

3、参与诚信经营试点活动的经营主体应根据消费者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在收取服务费时应开具发票,收费项目应明码公示

4、参与诚信经营试点活动的经营主体必须在显要位置标示监督机构电话,并在交易过程中主动告知消费者。

三、申报材料:

1、填报《山东省二手车流通行业诚信经营试点企业申报表》;

2、签订《企业诚信承诺书》,并公开本企业诚信服务承诺内容;

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各会员单位自愿参加,2020年已参加试点企业不再重复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省协会秘书处将根据申报资料进行初步材料审核。

四、申报审核及公示:

经过初审,省协会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按照山东省二手车行业诚信经营试点企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复核,并报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对入选的企业在山东省二手车流通协会网站、公众号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后颁发牌匾,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全社会的监督。本次诚信试点为期两年,授牌后,如有投诉并证明属实,将摘牌并公示。

特此通知。

协会联系人:李书蕙  电话:0531-87527720、15098992307

邮箱:sdescxh@succa.cn

 

附件: 

鲁二手车协字[2021] 10号.附件1:山东省二手车流通行业诚信经营试点企业申报表.docx

鲁二手车协字[2021] 10号.附件2:企业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省二手车行业诚信经营试点企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

 

 

山东省二手车流通协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一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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