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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二手车流通协会民主决策制度


时间:2020-07-31   访问量:450    来源:本站



一、民主参与

1、国家、省对行业发展进行咨询和进行意见反馈时,及时请行业会员参与讨论,汇总行业意见和建议上报。

2、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请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与会介绍省二手车流通管理政策和思路,听取行业会员单位的意见。

3、协会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决策、行业评比以及其他重要活动,实施前征询行业会员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

二、民主监督

1、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在动态中把握行发展中的意见及建议,随时向社团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反映。

2、协会每年定期向会员单位走动,就省相关的行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发现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三、协会内部民主管理

1、确保行业会员享有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以及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2、确保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执行机构、常设机构的有效运转,坚持民主议事制度,重要工作须经相关会议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3、协会按期换届,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级机构领导成员须经民主程序产生,并根据行业意愿,对政府和行业会员负责。

4、坚持行业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制度。协会重要决策须经民主讨论、集中多数意见后确定。

5、协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征求行业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研究改进措施,并将改进情况向行业反馈,充分体现行业意志、反映行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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